沈秋华就走在她的身边,看着杨琼很努力地在比较食材的质量,那副用心的模样,就是沈秋华最动心的样子。她是见过泼天富贵的人,对于这些并不在意。之前两人当实习教师,每月三百元的时候她都毫无怨言。更别说现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了。她所在乎的,是杨琼全心全意地对待自己。杨琼有一百元钱,就不会给自己花九十九元。这样的尽心,才让自己感到幸福。
愿得一人心,白首莫负,举案齐眉。
沈秋华一生所求,不过如此。
买了一车的东西,两人逛到了文具区。沈秋华好奇,杨琼可是很少对文具感兴趣的。就见杨琼在各种各样的笔之间比较,斟酌,最终选了七八只笔放进车里。转身看见卖笔盒的,她买了一个小巧简单的。又去卖小笔记本的地方买了几个本子,转出去随手拿了一个a4的公文袋,这才心满意足地拉着沈秋华出去付款。
“你买笔是给我用吧?”由于东西太多,一向在力气活上不用伸手的沈秋华也不得不拎了两袋子东西。
“对啊,给你画剧本用的。”杨琼手里两个袋子更加夸张,都是超市里最大的那种购物袋,满满塞了两袋子。
“既然是给我用的笔,你都不问我意见的。”沈秋华挑眉。
杨琼笑眯眯地看着她,“秋华,要是笔墨纸砚,你让我选我都不敢选。可是选荧光笔,你不会比我更在行。”
回到房间里,杨琼手脚麻利地讲所有东西都拿出来,一样样归置好。杨琼虽然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懒散,但是当兵的习惯让她收拾起东西来快速而高效。只要是她放的东西,事后问起来,她可以准确说出这样东西放置的位置,而且绝无错误。
杨琼收拾好东西,拿着剩下的文具过来。“这三支荧光笔是给你画剧本用的。我选的都是很亮的颜色,绝对醒目。这支签字笔给你在剧本上做备注用。这支铅笔我一会儿削好给你。”杨琼把笔放进笔盒,还有一块小橡皮。
“你那还有两支呢。”沈秋华注意到杨琼手里还有一支签字笔和一支铅笔。
“这个我自己用。”杨琼不知从哪里变出弹簧小刀,动作熟练地将两支铅笔削好。
“你以前……是不是经常削铅笔啊?动作这么熟练。”沈秋华好奇。关于杨琼穿越之前的生活,杨琼很少讲,沈秋华也很少问。对于两人来说,之前的人生如何都不重要,她们的人生从遇见彼此之后才变得精彩。
“我们从前出任务的之后,签字笔和铅笔是标准配置,必须携带的。铅笔当然要自己削,所以就练出来了。”杨琼将一支铅笔塞进笔盒里,放到沈秋华手里。
“带签字笔是为了写字,为什么还要特意带一支铅笔呢?”沈秋华不解。都是写字,为什么还要多带一支笔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