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录很快做完了,我想这下真相应该大白了。其实事情很简单,就四个字:暴力抗税!
朱倩拿着笔录出去了,把我关在审问室里。我也不着急,翘起二郎腿,嘴里哼着歌,打量着这小小的审讯室。
我不是第一次进派出所了,但进审讯室却是第一次。审讯室不大,也就十几平方米。三张椅子和一张桌子,桌上还有一盏高瓦数的台灯。四壁空空,封得严实,只有一个带铁栏的小窗子。大门一关,这简直就是个囚禁室。
半个小时后,外头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,接着响起开门的拧锁声。我一喜,这是来放我出去的吧。
大门忽然打开,走进几名绿衣绿帽的公安,其中就有范叔和朱倩。我正想迎上去,却被一个面生的公安拉住。他拿出公安证举到我面前说:「徐子兴,你涉嫌故意伤人。依照刑法,我们有权将你拘留四十八小时……」